欢迎来到山东怡通智慧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新闻动态

莱芜怡通驾校-境外驾照申请条件2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8-15 10:02点击:

申请规定

(一)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莱芜怡通驾校】

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外国人、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二)其他人员在申请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提交的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省级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

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医疗证明原件;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按照外交对等原则办理。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五)机动车驾驶人相片6张。相片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能穿红色服装(影响盖章),女士不能带耳环,不能在照相时采用披肩发的照片,男士头发不能太长,头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照片尺寸为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考试

(一)申请人应当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

(二)持比利时核发的机动车驾证的申请人,免于考试,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办理。

(四)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受理。


新闻资讯
相关产品